您的位置: 首页 招标招聘招标信息详细

汽油、柴油及加油服务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发布时间:2018-10-29

    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拟于近期对医院用汽油、柴油及加油服务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的加油站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急救车辆所需汽油、柴油及加油服务

二、项目编号:CQSY-C-2018004

三、油品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保质保量

四、服务要求:全天24小时全天候安全、快捷加油

五、服务期限:3年

六、投标人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招标品目经销资格;

6.7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6.8投标单位若未中标,本院无义务对各投标人做解释工作。

6.9投标人应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七、资格性文件要求:

7.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7.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7.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八、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8.1评标方法

8.1.1评标工作由医院招标办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医院招标办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8.1.2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

8.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8.1.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8.1.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

8.1.3.3按照招标评分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8.2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价格部分20%

价格评分20分

按国家实时定价优惠较大的得20分;按国家实时定价优惠一般的得10分。

 

2

加油与医院距离30%

30分

离医院2公里内,得30分;离医院3公里内,得20分;离医院4公里内,得10分。

 

3

场地30%

30分

营业面积宽敞,无限制的得30分;营业面积较大,不受高度限制的得20分;营业面积一般,受高度限制的得10分。

 

4

售后服务15%

15分

①加油安全,快捷得5分;②能及时准确提供加油记录得5分;③按要求凭本对车规范加油得5分。

 

5

信誉5%

5分

 

 

九、投标文件要求:

9.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同时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9.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副本各一份(注:封面应注明投标产品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不需密封),投标报价一份(注:报价需密封)。

十、投标时限及联系方式:

10.1投标时限:请于2018年11月5日下午5:00前将投标文件交至总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10.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雷老师6369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