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手术用布类需求公告1
发布时间:2018-10-08
我院拟于近期对以下手术用布类产品进行院内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的单位(公司)参加投标。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1 |
手术衣 |
|
套 |
15 |
小包布 |
60*60 |
条 | |
2 |
手术衣 |
大包围 |
套 |
16 |
大包布 |
160*160 |
条 | |
3 |
洗手衣裤 |
中号,大号 |
套 |
17 |
大包布 |
120*120 |
条 | |
4 |
洗手衣上衣 |
|
件 |
18 |
中单 |
110*230 |
条 | |
5 |
洗手衣裤子 |
|
条 |
19 |
单中单 |
110*200 |
条 | |
6 |
治疗巾 |
60*90 |
条 |
20 |
眼科洞巾 |
100*160 |
条 | |
7 |
治疗巾 |
80*90体循环用 |
条 |
21 |
体外循环大单 |
120*330 |
条 | |
8 |
治疗巾 |
40*50 |
条 |
22 |
小切口 |
110*70 |
条 | |
9 |
双包布 |
75*75 |
条 |
23 |
剖腹单 |
220*380 |
条 | |
10 |
双包布 |
70*70 |
条 |
24 |
脑科单 |
220*350 |
条 | |
11 |
双包布 |
100*100 |
条 |
25 |
双层大单 |
170*190 |
条 | |
12 |
双包布 |
110*110 |
条 |
26 |
双层中单 |
160*200 |
条 | |
13 |
大包布 |
150*150 |
条 |
27 |
治疗巾(双层) |
30*48 |
条 | |
14 |
包布 |
80*80 |
条 |
28 |
大切口单 |
160*420 |
条 |
一、产品质量要求:
1.1全棉深绿色环保染色C21*21*108*58;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 0506.2-2016》。
二、投标货物的布料及工艺要求:
2.1所有纺织品及辅料须符合最新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标准;
2.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用洗涤标准,所有布料缩水率≤4%,所有面料及辅助零配件必须耐高温高压、耐消毒材质,特别要耐氯漂,耐摩擦,透气性好;
2.3用线配色,不泛线、不跳针、不露线头;印刷图案不褪色;熨烫平整;
2.4面料必须保证不褪色,不起球,并进行预缩水处理(若预缩水后无法满足科室使用的,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并退换);
2.5交货规格允许± 3%的偏差。
三、投标人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招标品目经销资格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3.7投标人需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对于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包退包换;须于接到采购人上述服务通知的1个工作日内,派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在3个工作日内保证按要求完成修改、修复等服务。
3.8投标方不得干扰招标方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3.9投标单位若未中标,本院无义务对各投标人做解释工作。
3.10投标人应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11投标人必须对全部产品进行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实物样品并带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做好样品标识。样品至少包括以下实物样品清单的品规。
序号 |
品目 |
布类质量规格 |
1 |
洗手衣 |
全棉深绿色环保染色C21*21*108*58 |
2 |
洗手裤 |
全棉深绿色环保染色C21*21*108*58 |
3 |
手术衣 |
全棉深绿色环保染色C21*21*108*58 |
四、中标人要求:
4.1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未能满足医院需求达到四次时(如使用科室投诉产品质量、供货不及时等),则供货协议自动终止;
4.2中标人提供每批次面料的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
4.3中标人实际配送的货物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不能以次充好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本单位有权单方中止与中标人的供货协议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4本次报价的货物品目只是院方需要类别的部分物品,如院方有该类别其它物品的需求,其供货的价格、质量均按照本次招标的要求执行,不管订货数量多少中标人均不得拒绝供货。
五、资格性文件要求:
5.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5.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5.6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
5.7其他资料。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要求:
6.1第五条资格性文件要求的所有文件;
6.2投标产品信息表、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所投产品的用户名单及产品介绍、彩页资料等材料;
6.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编制技术、商务条款差异表,同时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6.4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副本各一份(注:封面应注明投标产品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不需密封),投标报价一份(注:报价需密封)。
七、投标时限及联系方式:
7.1投标时限:请于2018年10月11日下午5:00前将投标文件交至总务科,逾期不再受理;